各系(室、中心):
为全面考察与评价教职工的履行岗位职责情况,正确评价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,根据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》,现将学院2018年教职工考核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原则
1. 客观公正,民主公开,注重实绩;
2. 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。
二、考核对象:
全院在编在岗教职工。正、副处级干部不参加学院层面考核。
三、考核等级
考核结果分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和考核不定等次四个等级。
四、考核等级要求及比例
1.优秀:
(1)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。
(2)工作责任心强,勤奋敬业,有改革创新精神,圆满完成当年度本职岗位工作。
(3)专任教师教学、科研工作完成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考虑承担教学工作量较多的教师,以及在学院师资紧张情况下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。
(4)行政、其他专技岗教职工能积极奉献,热情为广大教职工提供服务。
(5)关心学院发展,积极参加学院、工会等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。
(6)根据人事处要求及我院的名额,考核优秀的教职工人数占全院在编在岗教职工总人数(不含正、副处级干部及2018年7月后入职的教职工)的11.31%。2018年7月份之后入职的员工不参与学院系室优秀考核。
关于优秀名额:学校给必威下发优秀名额19个,目前去除正、副处级干部及2018年7月后入职的教职工,必威参与考核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共计168名,因此考核优秀的教职工人数占全院在编在岗教职工总人数(不含正、副处级干部及2018年7月后入职的教职工)的11.31%,根据目前各系室参与考核的人员总数(不含正、副处级干部及2018年7月后入职的教职工),优秀名额分配如下:
系室 | 系室参与考核人数 | 优秀名额 |
机械设计系 | 30人 | 3 |
机械制造系 | 30人 | 3 |
机械电子工程系 | 10人 | 1 |
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| 12人 | 1 |
汽车工程系 | 26人 | 3 |
汽车服务工程系 | 26人 | 3 |
实验中心 | 17人 | 2 |
学院办公室 | 3人 | 1 |
学生事务办公室 | 14人 | 2 |
合计 | 168人 | 19 |
2. 合格:
参照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办法中,关于合格的基本标准与要求执行。
3. 基本合格:
参照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办法中,关于基本合格的基本标准与要求执行。
4. 不合格:
参照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办法中,关于不合格的基本标准与要求执行。专任教师评教成绩不合格者,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。
5. 不定等次:
2018年7月份之后入职的员工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。
五、考核的组织实施
各系室根据要求提交考核等次初步意见,按照学院下发的名额推选出考核优秀拟定人选,并进行排序。系室主任作为考核工作负责人,负责本部门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。
六、时间安排
1.12月10日前,教职工完成书面小结并在学校“综合服务门户/人事处系统”填写考核表;系室主任作为部门考核负责人,部门内部评议产生考核优秀名单;并上报学院;
2.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各教研室考核等次初步意见进行审定,拟定考核优秀教职工名单,并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,上报人事处。
3.12月15日前,系室主任将各部门教职工书面材料汇总至院办。
4.12月23日前,学院审核材料,书面材料上报学校人事处。
必威
2018年12月4日